第71章(1 / 2)

第一部作品就蹭盗墓的流量。</p>

也是到处拉赞助,找投资。</p>

王闯是第一个被他绑定的冤大头。</p>

像陈锋这种小有名气,但是又没签约经纪公司的群演简直就是他的最爱。</p>

拍摄场地也没有。</p>

到处蹭。</p>

潘家园小胡同里的这个场地据说也是借的。</p>

那里面有个古玩店。</p>

是杨成斌的叔叔以前认识的一个老朋友的店铺,这也是求爷爷告奶奶的硬给赖下来了。</p>

准备在人家的店铺里拍三天的场景戏。</p>

先把陈锋的剧情给拍摄完。</p>

……</p>

上午八点钟。</p>

陈锋跟王闯就赶到了古玩店。</p>

店铺位置很隐蔽。</p>

一般这种店铺里反而会有真东西。</p>

店铺的匾额做的挺好。</p>

四个大字,石珀天晶!</p>

店名就道出了这家店的主要营生,还是以玉石琥珀和翡翠水晶等类型的商品为主。</p>

进了店铺。</p>

里面可怜巴巴的七八个人。</p>

这就是剧组所有的工作人员了。</p>

也没什么专业级的摄像机。</p>

只有一台手持式的拍摄设备,再加上两部手机。</p>

有一个化妆师。</p>

还有个统管灯光音响等等所有道具的道具师。</p>

女主角来了。</p>

叫刘曼。</p>

网红脸。</p>

也没啥名气。</p>

长的也就那样吧,可能也就身材还能看。</p>

脸上的妆很浓。</p>

当看到陈锋进了店铺时,刘曼一惊一乍的尖声大叫起来:“呀,这不是陈锋吗?给我签个名吧?”</p>

说着就冲过来了。</p>

陈锋一头黑线。</p>

往哪儿签啊?</p>

她也没拿个小本本啥的。</p>

结果刘曼也是绝,直接把胸往前一挺,一脸喜滋滋的说:“你给我签这儿吧?”</p>

陈锋:“……”</p>

这特么能下的去手?</p>

刘曼看上去倒是真挺粉陈锋的,看着他露出一脸花痴样:“没事,签吧。你是我的偶像。我也是这一期才对你路转粉的。真的,锋哥。”</p>

“谢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