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云逸还想过写仙侠,毕竟神话传说一直都被大家津津乐道。
不过写仙侠也有不小的风险,万一被痴迷于求仙问道的大佬盯上。
先不说能不能自圆其说,就算能圆得回来,催更也是会要了老命的。
假如这位大佬刚好是当今圣上,估计十有八九,自己得被那些所谓的忠臣义士,给直接干掉了。
仔细想想,为了几两银子搭上一条性命,这买卖实在太不划算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抄《红楼梦》吧!
一番考量下来,云逸的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于是大笔一挥,几个潇洒的字迹便跃然纸上。
红楼梦/曹雪芹。
是的。
虽然云逸想要通过抄书赚钱,不过他还没有厚颜无耻到,直接署上自己的大名。
用曹雪芹先生的名字当笔名,也算是为《红楼梦》在大周王朝的传播出一份力。
这样一来,抄袭的行为也就成了搬运,顶多算是跨时空的文化传播。
自己让曹先生的大作,在大周王朝广泛流传,适当收取一些劳务费,这不过分吧?
云逸如是想着,便开始了他搬运工的生涯。
由于自小练习行书,所以长时间用毛笔书写,对云逸来说并没有什么障碍。
而且相比于楷书,行书在书写速度上更胜一筹,刚好适合用来码字。
一部《红楼梦》有将近百万字,如果全部用正楷书写,估计都能把云逸的手给写废了。
忙碌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云逸连续奋笔疾书两日,也才写了不到三万字。
揉了揉发酸的手腕,云逸不由一阵苦笑。
看来码字,赚的也是个辛苦钱啊!
这两日云逸除了抄写《红楼梦》,就是给庄静庵写行草的临帖。
既然已经答应了庄静庵,那这件事情就得做好。
毕竟自己参加科举的举荐信,十有八九还得落到他的身上。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日,这日清晨,云逸吃过早饭后,便带上写好的临帖和《红楼梦》准备进城。
今天是与庄静庵约好送临帖的日子,云逸也想趁着这次进城,让简读书斋的佟掌柜帮忙看看稿子。
毕竟他也算是行业内的专业人士,万一自己的书稿有什么问题,也好及时进行修改。
刚刚走出大门没多远,云逸便看到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的小子。
这小子云逸有些印象,好像是族长的孙子,名叫云寿。
见此人行色匆匆,云逸下意识让开了道路。
可是云寿并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来到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正当云逸疑惑时,那云寿已经开了口:
“云逸,族长让你马上跟我去祠堂,族老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听了云寿的话,云逸的眉头不由就皱了起来。
就原主那生人勿近的性子,除了逢年过节的宗族祭拜,族长可是从来不多和他说一句话的。
莫非族里出了什么事情?
算了,不管什么事情,族长既然都已经派人前来叫自己了,那这县城,今天恐怕也是去不了了。
族长也是村长,在村子里的权利可不小。
虽然原主那二货不把族长放在眼里,可云逸却不敢轻易得罪了他。
大周王朝的村落何止千万,官府也不可能全都管得过来。
所以村里的事情,无论大小,基本上都是族长说了算。
“既然族长叫我,那你稍等一下,我把这些书稿放回家,便和你一起过去。”
云逸朝着云寿交代了一句,转身便朝着家里走去。
不过云逸的行为,却是把云寿搞蒙了。
在他的印象里,云逸可是个生人勿近的主儿。
别说族长交代,就算县令来了,他都不一定正眼相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