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打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9章 木香,闪婚失败后她又闪婚了,我爱打灰,御书屋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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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拐八拐地乱想,举各种例子论证自己很少喜欢木香,然后再给自己一个转折,比如今天碰见的这个就挺好闻。

最后,还得给自己一个结论——一会儿得问问他在哪买的这种香,简直让人神清气爽,好像头也没那么疼了。

嘶,不能想头疼,一想起来自己头还疼,头就真的疼起来了,呜呜,针扎一样。

陆少恒见洛谙一偏头,就要从桌子上摔下来,连忙用手扶了一下,没想到小姑娘就将整个脸埋在了他的手里,小姑娘的两只手,像小猫搭爪一样,轻轻搭在他的胳膊上。

很乖。

“怎么样,礼哥,没事吧。”陆少恒见洛谙睡着了,低声询问道。

“没事,她酒量看来还不错,就是这头疼……”时初礼说到此处,有些皱眉。

感受着掌心小姑娘的呼吸,有些怔愣住,有些痒,酥酥麻麻的,直麻到四肢百骸。

这时候,小姑娘在他掌心里轻蹭了蹭,将时初礼的思绪拉回来。

“走吧,回闲庭那边,你开车。”时初礼说着,另一只手将钥匙递给陆少恒。

低头看了一下洛谙穿着裙子……这样不太好背。

时初礼垂眼站在那里,看着洛谙,犹豫一瞬。

陆少恒见状,以为时初礼不高兴,连忙道:“礼哥我来背洛谙吧。”说着就要上前将洛谙接过来。

没想到时初礼却躲开他的手,用洛谙身上披着的毯子,将她裹吧裹吧,直接打横抱起。

“没事,你把我的医药箱拿上。”

说完,时初礼抱着人往外走去,留陆少恒在原地,用手将自己震惊的快要落到地上的下巴颏,安回去。

他礼哥,是这么舍己为女孩的人?

虽然时初礼是个医生,救死扶伤,但同时,他还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从小的精英教育让他并不会产生廉价的同情心与同理心。

这么说或许有些冷漠,但是这样才最适合从事医学。很多人当医生,实践的第一课不是接受专业培训,而是舍弃那些同理心。

不然,每天在医院接触那么多悲欢离合,如若学不会舍弃与处理这些情绪,不断影响下,是会崩溃的。

还有,礼哥可从来没有这么亲密接触过一个女孩子吧,嘶……

陆少恒摇摇头,连忙拿起时初礼的医药箱,追上前面抱着洛谙都走得极稳的时初礼。

等陆少恒也离开这个包厢,依稀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但是想不起来,呃,无所谓,先给礼哥开车重要。

被留在包厢内的陆昭,见所有人都离开了,这才膝盖一软,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仿佛,身体被掏空。

田助这时候从门口探进脑袋,观察情况,见里面只有自己老大一人,这才走进去。

“老大,咱们也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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