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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下午,周兴国特意换上了那套新衣服,其实有点不伦不类。
灰白色衬衣,帆布裤子,脚上是一双弹力运动鞋。
他出去时被丁元叫住:“又去和女朋友约会了,记得明天和二年级的篮球比赛”。
“明天有事,可能要后天才会回来”。
“那怎么办,都约好了”。
“你去找班长黄小松吧,他不比我差”。
黄小松虽然没有他们打球的时间多,但别人人高,投球准。
所以也是班上的主力队员。
真是班级对抗,常常没有丁元、张林和金大勇上场的机会。
有时候,后天的努力真的不如别人的先天优势。
当然每一个人有自己的先天优势,只是有的需要挖掘。
像丁元这种小个子,怎么练,在正式比赛的高强度对抗中,也没有一点优势。
周兴国到达半日闲茶楼时,除肖战外还有两人已经在等着他。
其中一人周兴国认识,正是肖凌峰,另一人身穿一件中山穿,下面的黑色裤笔挺,连那拆痕也是笔直,脚上是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
这人叫高武,他当然听说过周兴国,但很是不以为然,连看也没有看走过来的周兴国。
在他眼里,这完全就是一个小孩子。
他实力比肖凌峰稍强一些,有实力自然就会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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