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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苏霍夫难以置信,“变成了烈酒的味道。”而且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这就是神奇之处了,喝了它之后喝水也会微醺,但是不会醉。”
适合爱喝酒的小趴菜,或者馋酒但是接下来还有正事的商务人士。
罗蒙也尝了一口,然后喝了口白水,“啊,我的是葡萄酒味,罗曼尼康帝。”
茱莉凑过去,“什么味道也没有。”
这个神奇的饮品叫大家都很开心,金财财拿过来旁边的一个贝壳做成的螺钿盒子,“海螺珠在这里。”
一盒子大概有上百枚海螺珠,除了火烈鸟粉还有深到快要发红的粉,以及三文鱼的橘黄色,还有乳白色。
“真漂亮啊……”茱莉看着一枚指头肚大小的艳粉色珠子,都挪不开眼。
阳光打到室内的海螺珠上,火焰纹清晰又漂亮,一道刺眼的光芒闪过,罗蒙注意到金财财又换了配饰,她今天穿了身鹅黄色的裙子,特别清新,脚上是一双室内拖鞋,上面镶嵌了两块超大的黄色巨钻,虽然纯净度没有那么高,但一枚估摸着要有上百克拉。
他抱着不可能的心态问了一句,“你鞋子上的钻石……”
“哦,这个啊,是净度很差的黄钻,做首饰不太够格,就当佩饰了。”金财财连低头看一眼都没有,喝着兰蒂斯说。
无论如何,即便是现代社会,长时间观察一位女士的脚都是不礼貌的行为,除了茱莉在惊呼,另外两位男士都是趁着主人离开座位的时候偷瞄了一眼。
太夸张了!眼前这个人太夸张了。
别人买个巨钻恨不得做成权杖就地登基,她倒好,镶到了拖鞋上!
亚洲人都这么有钱吗?
还是说,眼前的女孩儿是华夏某古代王室的公主?
这种视金钱如粪土的腔调简直太“老钱”风了。
怪不得她对珠宝不感兴趣,能叫她感兴趣的,恐怕只能在私密性质的拍卖会上才能见到吧?
邀请四人的时候,提前说明了要留客人们用餐,米歇尔早早就在准备了。
看完珠宝,将蒙太古夫妇挑出的二十来颗海螺珠单独放起来,等下午鉴定师和律师过来签合同,金财财把客人们请到了餐厅。
“午餐中西合璧,大家随意,另外兰蒂斯还有一个妙用,加入任何酒液和冰块,都能得到一杯完全摒弃了杂质的极品美酒,喝了还不会醉。”
名着世界中,她收购过不少窖藏久远的葡萄酒,有的已经滋生了杂菌,有的口味变酸,成了醋,也有一部分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产生了奇妙的变化,浓缩成了紫红甚至发黑的酒膏。
这种发生了神奇变化的酒膏加入兰蒂斯和冰块,剧烈晃动之后会产生十分奇妙的口感,金财财为之命名为“琼浆”。
意思为最高层次的美酒。
“太不可思议了。”苏霍夫仍旧是最先品尝的,“兰蒂斯把任何酒液都可以拔高一个层次,而这种酒膏,在用冰块和它化开之后,简直和痛饮天国之酒没有区别。”
罗蒙都恨不得扑过来了,“金小姐,你的酒膏能不能给我留一份?”究竟什么条件下才能产生酒膏?
他做了这么多年红酒生意也没有碰到过这样奇妙的事情啊!
“酒膏太难得了,”金财财摇头,“只有二百年以上,被人遗忘在地窖深处的葡萄酒才有可能产生酒膏,大部分酒液都变质了,如何产生是一个未解之谜。”
这真是叫人太惋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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