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章 证据确凿,皎月白,句南,御书屋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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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翠虹竹来到衙门。
刘海:“郡主大人的随从,我确实不是凶手,这是要放我出来吗?”
玉翠:“带去行刑台。”
刘海:“这是要作何啊?”
虹竹:“马上你就知道了。”
马县令:“郡主大人,请上座。”
刘海被抬上行刑台,百姓在下面观看。
棠浅:“可以开始了。”
马县令:“好,郡主。刘海你可认罪!”
刘海:“小民无罪可认。”
马县令:“证据确凿,你还想狡辩!”
刘海:“仅凭一把刀柄不能证明就是我刘海杀的,凶手完全可以偷了我的刀柄诬陷我,毕竟谁杀了人会故意留下证据。”
百姓下面议论对。
棠浅:“既然刘海说刀柄可以是诬陷的,那这个呢!”
棠浅示意重叶,重叶领意。
重叶拿出沾满鲜血的衣服。
棠浅:“刘海,这是从你家院外挖出来的衣服,我问你是不是你的!”
刘海有点慌但仍然镇定自若:“是我的不假。”
棠浅:“这下还说不是你杀人!”
百姓说着对对对,可不是嘛!
刘海:“郡主大人,这件衣服刀柄都是我的,但我怎么会故意杀人留下线索进而被抓住呢?”
棠浅:“好,既然都说是诬陷了你,出事那天你在哪?”
刘海:“我在外面,没在家里。”
棠浅:“说具体点!”
刘海:“菜馆。”
棠浅:“你可有人证。”
刘海:“菜馆老板娘就是人证,可以帮她找来。”
棠浅:“重叶去找。”
重叶:“是。”
过了一会儿。
重叶摇头:“没有。”
刘海嚣张的眼神流露出来。
刘海:“老板娘不在吗?”
重叶:“据菜馆小二说几日前老板娘离开后没有再回来。”
棠浅:“刘海你知道她去哪了吗?”
刘海:“郡主大人,小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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