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燕绥之是个榆木疙瘩(1 / 1)

沈嘉虞大口地喘着气,呼吸急促,一手抓着胸口,心脏密密麻麻地疼,如有千万根针在扎,另一只手茫然地抚在自己的眼角,有泪珠源源不断地落下,她踉跄着穿上鞋,跌跌撞撞往外跑,敲响了燕绥之的门。

“怎么了?”

燕绥之话音未落,沈嘉虞已经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整个人在他的怀里颤抖,脸埋在他的胸膛前也不让他看,他用胳膊环住沈嘉虞,带着人往后退,进了房间。

他发现沈嘉虞只着单薄的白色里衣,没有披外套便跑了出来,夜里凉,他怕人生病,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下颌也放在她的头顶上,低声说道:“做噩梦了吗?没事的,呼噜呼噜毛。”

其实沈嘉虞整个人都是放空的,本能驱使着她来找燕绥之,她想,怎么会那么难过呢,她怎么就会忘记她中意的少年,她怎么敢忘记的。

“我不会再忘记你了,忘记你不是我本意,我那么那么喜欢你,怎么会忘记你,是……”

燕绥之的一根手指竖在她的唇前,阻拦了她即将出口的话,他大概明白,也许是小姑娘恢复了全部的记忆,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慌慌张张地跑来和他道歉,但不是沈嘉虞的错。

她病了一场,烧掉了所有有关他的回忆,可还是在再次相遇的时候,走向了他,选择了他,这就够了。

“嘘,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了,我现在很满足。”

燕绥之又加重了些力道,将沈嘉虞好好地护在自己的怀里。

沈嘉虞本来是想将一切都告诉他的,但积攒起来的勇气也被他这一指挡了回来,还不是时候,而且,她隐隐约约感觉,有一股力量在阻止她说话,也不见得真的就能把真相告诉燕绥之。

她清醒了许多,就有些窘迫,顶着一脸泪痕跑到喜欢的人面前,也太丢人了。

“不丢人,我巴不得你依赖我呢,等我们成婚了,我就能守在你身边了,下次再跑出来把衣裳和鞋穿好。”

燕绥之取来他的外裳给沈嘉虞披上,又在前面打了个结,裹得严严实实的,将人提起来放在凳子上,又蹲下身来给她穿鞋,她就拖沓着鞋跑过来的,没有被绊倒也是万幸。

沈嘉虞的目光定在他的玉扳指上,颜色和花纹都对得上,就是她送出去的那一枚,不由用指尖摩挲了一下。

“都想起来了。”

燕绥之收过她不少生辰礼,每一年都很有意义,玉扳指陪了他三年,让他欢喜也让他疼痛,每当抑制不住汹涌的思念时,他就会亲吻这枚玉戒,能有效扼住他的脚步,不去打扰她平静的生活,也能想起她送礼物时企盼的眼神。

“嗯,想起来有些迟,你不要生气。”

以前由遗忘造成的那些难过,她不可能轻易地抹除掉,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无力,燕绥之受过的苦是真,一人铭记承担着两人的爱意也是真,沈嘉虞忘不掉梦境里燕绥之悲苦的目光和浑身萦绕着的凄凉。

她给过殿下光,却也带走了光,给予他更为深厚的黑暗。

“怎么会生气呢,我高兴都来不及,过去了,等从宫里出去,我们俩就能订亲了。”

沈嘉虞的心软成一团。

燕绥之用打湿的干净的布巾拭去她的泪痕:“夜深了,我送你回去睡觉。”

沈嘉虞乖巧点头。

[啊,我恨,燕绥之是个榆木疙瘩,美人都投怀送抱了,当然是把她留下啊,陪她一起睡!]

[恰恰相反,我觉得绥之崽崽是谦谦君子,他俩还没成婚,他肯定不想毁了鱼仔仔的清誉,有些事,就得循序渐进,顺序不能颠倒。]

[果然我讨厌买股文是有理由的,搞失忆梗,临时换男主,简直是在我的雷点上蹦迪。]

[这作者确实有点儿毛病,人家一般买股文也就是出现的男人多了点儿,然后选其中一个发展感情,她倒好,走了一条青梅竹马路线,结果自己推翻了,搞不懂。]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苦尽甘来,看他们俩在一起比我自己谈恋爱还高兴,我要睡不着了,鱼水之欢党狂欢。]

沈嘉虞狠狠赞同,作者脑子有坑,要不是她,她怎么会被迫忘记殿下嘛,肯定早就修成正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