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小区里为数不多的路灯亮起,如果抬头看,偶尔还能看见汇聚在灯周围的不知是虫子还是灰尘的东西。
丁浩宇慢腾腾地往家里走,嘴上还叼着半根烟,时不时地吐一口,烟雾缭绕。
走路的时候没认真看路,他被忽然从前面蹿开的黑影吓了一跳,这才加速的心跳又马上平稳了下来。
“嘁。”丁浩宇烦躁地看了眼那只已经蹲在树后面的猫,他还以为是什么呢,不过是只猫。
小区虽然没有严令禁止,但其实是没有太多人养宠物的,毕竟这小区很老,最大的户型也就一百平方,都住着一大家子的人,哪有什么空间养宠物的,顶天了有人养个猫狗绑在楼下,也不知道这么多野猫野狗是哪来的。
丁浩宇愤愤地看了眼猫狗,心里就觉得很是不悦,他听说最近不少地方流行起养猫狗做宠物,还不是养以前最流行的什么京巴、狼狗、土猫,都是劳什子品牌猫狗,一只就得要大几千,就连什么笼子吃的,那也是样样讲究。
这些有钱人,就只知道乱花钱,有这个钱怎么不知道分点?
一肚子的不满意很快便转为了越发高涨的愤怒,丁浩宇这熊熊燃烧起的恨意,只能朝着一个地方宣泄。
捏紧手里的翻盖手机,丁浩宇便想起刚刚接的那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家里的懒婆娘宁初夏,叫他早点回家,说是有事情,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不是今晚正好没人约他喝酒打牌,他是绝不会听这婆娘的话早回家的。
说到家里的婆娘,丁浩宇的眼神里就只有冷漠,就像是想起了什么物件一样。
不,或许说物件还要更让他有情绪一些,毕竟这物件有价值,他还懂得舍不得,可人就不一样了。
丁浩宇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妻子是他自己找的,同一个工厂干活的女工,别的不说,这丁浩宇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当年这英俊的模样一下折服了妻子,而后便把妻子讨回了家。
说到第一个妻子,他每回都能气到眼红脖子粗。
对方在结婚前淳朴得很,从来不舍得他多花一分钱,可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市侩,就知道冲着钱看,天天催着丁浩宇努力升职。
丁浩宇依旧能回想起对方眼底的那股失望、不满,以至于不屑,他就搞不懂了,女人就这么在乎钱吗?再说了,这世界上这么多比他还没钱的,怎么就只知道和有钱人比?整天就知道逼人、赶人,根本不是当年的那个贤惠女人。
再之后,就是一次酒后的暴力,丁浩宇至今回想起来,都能想起次日酒醒看到一地狼藉,还有浑身是伤的妻子时的那股心情。
惶恐、愧疚……还有隐藏在最深处的恣意,他看着妻子身上的红肿,头脑中生出的无法被磨灭的想法是:“他都忘了,原来妻子也不过是个脆弱的女人,这不听话,打到怕就是了。”当然,表面上他还是下跪求饶,流着泪请求妻子的原谅。
这之后便是情绪的起伏,每次在情绪糟糕到极限的时候,便有了可供发泄的人,丁浩宇平日里在外面的唯唯诺诺,在妻子面前只剩下昂首挺胸。
那滋味,没有享受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一个女人,就算再壮实,再胖,大多时候力气都是小的,丁浩宇心里清楚,自己可不是永远都“醉酒”,有时候是清醒地看着“醉了”的自己发狂。
这么一推,女人就会整个甩在桌子上,平日里喋喋不休的嘴,只能发出痛哭的哀嚎,那双总是带着怨气的眼睛,没一会就只剩下恐惧和绝望,那丢碗丢勺让他很不满意的手,只能无力地挡在脑袋面前,彻底地掌控,随意的破坏,那股支配欲和凌虐欲可以被发泄的感觉天知道有多幸福。
在那瞬间,他拥有这个世界,他能决定这个女人的生死。
然后……那女人跑了,丁浩宇犹然记得,那天那女人的兄长和父母气势汹汹地上了门,尤其是对方的父亲,明明都上了年纪了,可那股想和人拼命的模样还是让丁浩宇退缩了,他的命是值钱的,可不能被这么浪费――他不会承认那是胆小在作祟。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丁浩宇便只能继续这么无聊地过着日子,一直到宁初夏进入他的视线。
对方是个比前妻还要纤细的女人,和人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压得很低,猎人天生具有捕猎的能力,丁浩宇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一定好欺负,可他没想到,那女人好欺负到那程度。
了解了对方经历的丁浩宇很快打开了宁初夏的心扉,心中的猛兽蛰伏着看人,当宁初夏犹豫着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丁浩宇笑了,这一回的他和上一回可不一样了,他不会再跪地求饶,也不必流泪道歉。
他知道,只有彻底地恐惧,才能完全地征服另一个人。
已经到了楼下,烟正好抽完,丁浩宇随手将烟头丢在地上,用力地用脚碾了碾,看着那点光完全消失。
……
宁初夏依旧坐在沙发上,茶已经喝完,只等着人来,趁着这点工夫,她再度整理了下原身和丁浩宇之间的问题。
丁浩宇和陈振海骨子里其实是一类人,但他更像是陈振海的进化版,在长久的□□里,他心里对于道德,对于正义的底线已经一点点地被抹掉。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总是抱有期待,尤其是在丈夫打完人后会悔恨,会道歉的情况下。
可他们并不知道,家暴也是能上瘾的。
就像是吸、毒一样,人对于快感的需求,是会不断递进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解国家要禁止大、麻的原因之一。
所谓的入门毒、品,几乎无瘾只是个骗局,现实里连戒掉饮料、戒烟都做不到的人,怎么会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自制力。
而家暴和这些不同的是,只要你能瞒天过海,它不会让你付出任何的代价,于是便会控制不住地索取、再索取。
宁初夏有了原身一辈子的经历,饶是她这样自认胆子大,无所畏惧的人,想起那些被家暴的灰色经历都会不寒而栗。
被精神、身体□□过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不会求救和反抗的,事实上他们也基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因为施暴的人懂得去挑选猎物。
人天生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抗,会带来更加可怕的暴力,而顺从,则会减少受到的伤害,这怎么选,谁都会有答案。
不少人,包括宁初夏自己,曾经都是困惑的,饱受暴力的人,都有自杀的勇气了,为什么没勇气在自杀前反抗一次,伤害别人一次?
可现在她明白了。
自杀的人,不是有了自杀的勇气,而是他们害怕接下来要遭受的一切,害怕到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
他们根本不是怀揣着大家所想象的那份勇气,迎接着死亡的到来。
而是“幸福”又绝望地,等待着自己唯一能抓住的解脱。
所谓的反抗,才需要勇气,他们大多是没有勇气的,被逼着放弃一切的“胆小鬼”,而这也是他们能做的唯一事情。
宁初夏当时就想起当年出现在自己节目调解室的几个人,天知道那时候的她有多恨铁不成钢,她甚至都想要出钱帮这些人离开痛苦的环境了,可是这些人居然还做出了她那时候看起来“不争气”的决定――“你们帮忙说说他/她吧,改了就好。”
这哪是不争气呢?只是他们被迫过惯了这样的日子,已经不懂什么叫做“正常的幸福”了,痛苦地和对方缠绕在一起生长,每一根枝条深陷在血肉里,分开以后会有美好的未来的,可分开可能会很痛,也可能会死,他们茫然地只懂得说“松开一点”。
丁浩宇的上一个妻子,便一直对丁浩宇抱有期待,如果不是她回家被父母发现身上的痕迹的话,她估计都不能离开。
像是这样深陷在泥潭里的人,你必须得让他们清楚地知道,再待下去,只会死,再让他们看看外面的阳光,外面的坦途,然后坚定地伸出一根长长的木棍,等他们抓住后将他们拉上来。
丁浩宇的前妻,是被家里人点醒的,最亲近的亲人的帮助,让她醒悟过来。
而原身,则是用了生命的代价才明白。
铁门哐当地传来了被敲打的声音,房子的门铃坏了,每次丁浩宇要进家门便是这么敲门,如果原身开得晚了,这还会被打一顿。
坐在旁边的李婶有些紧张地看着宁初夏,她就住在丁家隔壁楼,小区的隔音这么差,要说没听见肯定是假的,可这不是别人家的家事吗?她也不好管不是,谁知道今天宁初夏会在他们家吃饭的时候上了他们家的门。
李婶咽了口口水,这宁初夏着实有些大方,居然出了整整一千五百块,这一千五百块什么也不要求,就求了三件事。
一是今晚陪着她,让她能和丈夫把离婚谈好。
二是如果她和丈夫谈好了,就派人在丁家陪着丁浩宇过夜,监督他明早陪她去把离婚给办了。
三是离婚一办好送她离开。
李婶家统共有四个的儿子,最大的孙子今年都十三了,最小的儿子还没讨老婆,事实上熟悉她家情况的人都知道,李婶还送了两个儿子给别人,否则根本就养不起。
他们家的人也算是勤劳肯干,可这不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吗?再加上之前丈夫生病,住院就花了不少,这给儿子讨媳妇也要钱,大家只消一问,就知道李婶家情况一般,根本没法给儿子买房,已经结婚的三个儿子婆家一知道这个情况,都要了不少钱给女儿傍身,所以至今为止,李家人还都是住在对门的两套房子里,一套是李家自己有的,另一套则是租来的。
李婶一听宁初夏的请求,当即就有些犹豫,她当然缺钱,这一千都能付对面那套房子的房租了,正当她犹豫的时候,宁初夏当机立断又加了五百。
“李婶,你比我还了解丁浩宇,他除了对老婆发火以外,他敢对外人发火吗?”宁初夏当时特地穿了原身不穿的短袖,露出来的胳膊上的伤痕能让李婶为之头皮发麻。
她微低着头,有些凌乱的头发散落在两周,声音幽幽:“李婶,我撑不下去了,你要是不帮我,我也只能去死了,到时候您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烧张纸吧。”
宁初夏微垂着眉眼看着李婶,眼神里是绝望后的决然,那股不惜一切的模样谁都能看出来:“我就是死,我也不想做他老婆了,你要是能救我一命,这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
说实话,李婶是被吓着了,她总觉得宁初夏那状态不对,在她看来,这宁初夏说想死不是开玩笑的,她这都想死了,万一做点什么呢?
她怎么就觉得这话里有点威胁的味道呢?李婶多少有些心虚,毕竟宁初夏和丁浩宇上个老婆被打的时候,那都是求救过的,被打得厉害的时候,周边的邻居都被叫过名字,不过谁都没有出现过。
犹豫中的李婶等来了大儿子的支持,大儿子走到了李婶身边:“妈,我们就去帮帮他吧。”他压低了声音靠到李婶耳边,“几个孩子上幼儿园都要钱呢,过阵子也交房租了,这一千五不少。”
于是宁初夏便这么用一千五请来了人,别小看一千五,这时候年代还早,原身这样的熟练工一个月也只能赚两千五,像是李婶家对面那套房,房租都只要八百五,这要不是原身刚发工资,还真就出不起。
宁初夏低着头站起来便准备去开门,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她在选人的时候,着实考虑了一圈,还真被她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缺钱,家里又有壮劳力,还是认识的,不怕引狼入室,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
如果他们拒绝了,宁初夏就只能去找别人了,只是相对风险要大些,毕竟这具身体纤弱,真要请来的人有什么不轨之心,那肯定是自己吃亏。
不过宁初夏在这方面也考虑过,如果要请人,她就会到周边几个小区转一圈,或是去学校,就专找他们请的保安,这一两百两天,总是请得到人的。
如果再请不到,那就是她倒霉,宁初夏想过了,那就只能生生地挨一顿打,这如果丁浩宇死不答应,那就只能诉讼离婚,离婚是得要证据的,被打以后马上报警,有出警记录,申请验伤,这才能解决问题,为了防止自己被打得太厉害,宁初夏是想过了的,事先花钱请个能做证人的人,然后估量着丁浩宇会回家的时间,要那人提前点报警,如果动静不对,就敲门来找,把事情坐实了,还可以闹一闹。
不过她还是运气挺好,省了这顿打,而且也省得浪费时间。
宁初夏不打算牵连别人,事实上也不会牵连别人。
像是丁浩宇这种人,就是窝里横,越是亲近的人他越是下得了手,像是李婶这样的,除非李婶等她离婚成功了之后还多次去挑衅,否则丁浩宇是绝不会做什么的。
这其实不难理解,他们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人被划分为绝对不能欺负、欺负了要付出一定代价和可以随便欺负的人,原身和丁浩宇的前妻属于最后一种,李婶属于中间那种,而丁浩宇的领导,他平日里捧着的那些人,就是前者,那些人是怎么踩他,丁浩宇都不会反抗的。
宁初夏才刚开门,丁浩宇便一副要冲进来的态度。
他才要进门,就被门里的情况给弄得一懵,丁浩宇在外人面前下意识地伪装着自己,虽然他心里也门清,这邻里肯定都知道他打老婆的事情,可只要不说破,大家也都能维持面上的平和。
“什么情况,初夏?”丁浩宇笑着看向李婶他们,“坐,大家都坐,怎么突然来这?”
丁浩宇咽了口唾沫,这片小区的住户大都是在周围工厂工作的,可大家工作的地方,工种都不太一样。
李婶家的这几个儿子都是干的力气活,壮实得很,刚从家里出来,应该是稍显宽松的白色背心紧紧地贴在身上,露出来的胳膊上肌肉青筋明显。
他注意到了宁初夏今天穿着的不同,看到那露出来的伤痕丁浩宇眼神立刻一凛,这宁初夏是跑去告状了?
这么一想,刚刚还有些紧张的情绪立刻愤怒起来,这妻子是他的所有物,外人别想管七管八。
李老大率先发言,刚刚已经和宁初夏对好台词的他开口便说:“事情是这样的,她……有点事情想和你说,我们是来做个见证的。”
这就说到宁初夏的技巧了,她当时一上门,先是摆出了李家很难抗拒的诱惑,而后又展示了身上的伤痕,开展了“道德绑架”,她笃定大多人不是生性暴虐,只是眼不见心为静,假装宁初夏没受到什么伤害便能心安理得。
钱,是李家最需要的东西,可他们又被自扫门前雪、别人家里事少管,不乱惹麻烦的观念束缚,而这时候,他们需要的就是一个理由。
那么宁初夏就给他们理由――“看,他把我打成这样,我快被打死了”、“你们不救我,我就可能要死了”、“我真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这看似道德绑架,可其实就是给李家一个能说服他们自己的光明正大的理由,他们是在救人,不是管人闲事。
宁初夏带着他们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家里的所有利器和轻便的可以用来砸人打人的东西收起来,而且她给了李家人一个承诺,他们不需要做什么,宁初夏会自己和丁浩宇谈,但如果丁浩宇要对宁初夏动手,希望他们帮忙拉开人,再度降低风险,才会让李家人面对丁浩宇不退缩。
“什么事?”丁浩宇皱紧眉头看向妻子,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到屋里谈吧,李婶麻烦你们等一等我。”
宁初夏率先往屋里走――没错,她把原本就要坏的门锁也给拆了,这要能锁门那还了得?
丁浩宇觉得有什么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他黑着脸跟着宁初夏进了屋,然后看着宁初夏只把门半掩。
“你这是想做什么?”丁浩宇感觉手痒痒的,可他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动手。
“我没想做什么,我要离婚。”宁初夏坐在床上,和丁浩宇拉开了点距离,她没在身上放任何的利器,只装了一小瓶辣椒水,以原身的力气,这带武器进屋才是给自己找麻烦。
“我不同意。”丁浩宇冷笑,他还以为这女人本事了呢,“你能怎么办?”
宁初夏看着丁浩宇就知道,丁浩宇心里现在有些慌了,他下意识地手部动作,就是想要再次用暴力控制自己,可是因为外面有一看就是宁初夏请来的人,他又不敢动手,这就是为什么宁初夏非要花钱的原因了。